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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2009-06-24 08:10:54

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杭州大自然有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0年的杭州有机化工厂,1994年经改制后组建成立,系一家集研究开发、规模生产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专业高新化工材料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助剂、工业特种溶剂等生产经营。企业现位于杭州市登云路368号,杭州市北大桥化工区内。根据杭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杭州市北大桥化工区规划为商住区域,区域内现有的工业企业将全部外迁。杭州大自然有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商住区域范围之内,同时企业现有厂区较为拥挤,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不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等,严重限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杭州大自然有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决定计划投资11000万元,在临安市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功能区内征地100亩,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有成熟的生产工艺、良好的产品信誉,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新购或新建全部生产设施,实施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并拟组建成立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为年产20000吨(邻苯二甲酸二甲酯15000吨、磷酸三辛酯5000吨),预计于2009年10月动工,2010年6月竣工。

  为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评简本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向建设单位、环保部门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11000万元,在临安市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功能区内征地100亩,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新购或新建全部生产设施,实施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并拟组建成立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为年产20000吨(邻苯二甲酸二甲酯15000吨、磷酸三辛酯5000吨)。

  二、工程环保概况

项目

环保设施

效果

废水收集

处理设施

  废水清污分流、污废分流管网

达到

纳管要求

  废水调节池、水解池、氧化池等

  设置标排口、流量计、pH、COD在线监测仪

废气收集

净化设施

苯酐粉尘、甲醇、

辛醇废气

  1套喷淋筛板塔

达标排放

  不低于15m高排气筒

辛醇、氯化氢废气

  2套喷淋吸收塔

达标排放

  不低于15m高排气筒

燃煤烟气

1套袋式除尘器、1套喷雾旋流碱液除尘脱硫系统

达标排放

  一根高40m烟囱

  烟尘、SO2、NOX在线监测仪

无组织排放废气

  贮罐上搭棚遮荫,配套设置冷凝、喷淋系统,

  高温天气对罐体采用水幕喷淋

减少有机废气

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

  生物滤池等

减少臭味

  不低于15m高排气筒

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器

达标排放

降噪设施

  减振材料、消声器、隔声设备等

降低噪声

固废处置

  专用盛装容器、场地防渗、外送工具、垃圾箱等

防止二次污染

风险防范

  应急水池、检漏仪、报警器、抢修设备、堵漏设施、应急容器、卫生

  劳保用品等

应急

绿化

  厂区绿地、开挖裸露面修复等

生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号相关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2009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临安市发展与改革局于2008年3月24日颁布的《临安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则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地块位于临安市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功能区,征用100亩,为三类工业用地,已获临安市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使用的原料为无毒或者低毒类,产品质量达到达到优等品、一等品质量标准,且生产工艺流程成熟,酯化过程产生的醇进行回收再利用,对副反应产品及副产品均进行回收,降低物料消耗量,全过程采用流水线作业,保证产品质量,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等循环使用,降低能源消耗等,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正常生产并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能使各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为新建,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核定后,制定统一的总量控制调配方案予以解决,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保六项审批原则角度出发,项目实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在公示7天内可向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索取报告书书面简本资料。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092922

  2、环保部门:临安市环保局                        电话:0571-23616029

  3、环评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电话:0571-88395000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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