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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绿城•钱王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09-11-30 10:42:51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1

  1、项目由来... 1

  2、建设地点... 2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

  1、工程内容... 2

  2、污染因素分析... 6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8

  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8

  2、主要敏感点及保护目标... 8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9

  1、施工期... 9

  2、运营期... 11

  3、景观及文保影响分析... 13

  五、对策措施... 14

  1、施工期... 14

  2、运营期... 16

  3、环保投资及设施... 19

  六、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20

  1、总量控制... 20

  2、公众参与... 20

  七、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22

  1、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22

  2、产业政策相符性... 22

  3、清洁生产相符性... 22

  4、污染物达标排放相符性... 23

  5、总量控制相符性... 23

  6、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相符性... 24

  7、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24

  8、布局合理性分析... 25

  9、生态规划符合性分析... 25

  八、环评总结论... 25


、项目概况

1、项目由来

  临安市位于浙江省西北部,东临杭州市余杭区,南连富阳、桐庐和淳安,西接安徽歙县、宁国和绩溪,北靠安吉,是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拥有“中国竹子之乡”、“中国山核桃之乡”、“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中国民间书画艺术之乡”、“全国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卫生城市”和“浙江省文明城市”等称号,多次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行列,并于2007年12月23日通过了创建省级生态市的考核验收,于2008年7月初通过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近年来,临安市人民政府先后投入大量建设资金用于城市设施建设,通过市政道路大贯通、城市环境大绿化、地下管网大连接、旧城改造大拆迁、公用设施大配套等五大工程的实施,使城市设施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功能和配套建设更趋于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城市的整体规划及自身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杭州市区房价持续走高,今后空气清新、环境宁静、户型结构良好的住宅将受到越来越多居民的青睐,而临安具有优越的生态居住环境,且距杭州不足1h车程,杭州至临安已开通公交车、杭徽高速公路已建成投入使用,便捷的交通进一步促使临安房地产业快速发展。

  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块地处城市中心区域,根据《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主要为广场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等,规划建设钱王文化广场、图书馆、商住区等,提升城市品质。2003年7月开始进行地块内住宅、商业用房等拆迁工作,后因钱王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延期而闲置,2009年初因临安市人民政府及周边区域停车泊位紧张,改建为临时停车场,闲置空地影响城市景观。为了适应临安市旧城改造的需要,同时也为了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决定计划投资12亿元,征用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块(不属于北侧临安吴越钱王陵保护及建设控制范围内),开发建设绿城·钱王文化广场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304m2,总建筑面积137033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12633m2,商业用房等公建总建筑面积24400m2。项目计划于2009年11月底动工,于2012年9月竣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由我单位承担此工作任务。为此,我单位即对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现状进行了现场踏勘与监测,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在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与地方环保有关规范要求,于2009年10月中旬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根据2009年10月30日在临安召开评审会议的评审意见进行报告书修改与完善,报请审批。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东至塔山路、南至城中街、西至天目路、北至衣锦街,不属于临安吴越钱王陵保护及建设控制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40304m2,东侧为塔山路,隔路偏北为钟家弄住宅小区(4、5层为主),距项目用地红线21m,偏南为临安市机床厂员工家属住宅楼(5、6层为主);南侧为城中街,隔路从东至西依次为星港九月住宅小区(高层住宅)、临安市城南小学、居民住宅楼(6层),距项目用地红线32m;西侧为天目路,隔路从南至北依次为临安新天地大酒店、新天地商业中心,距项目用地红线21m;北侧偏西及中部为衣锦街,隔路从西至东依次为临安宾馆、临安市人民政府、居民住宅楼(5层),距项目用地红线24m,北侧偏东为空地,规划为市政用地(主要为钱王文化广场、图书馆建设用地),再往北为衣锦街,隔路从西至东依次为临安吴越钱王陵(距项目用地红线45m)、居民住宅楼(6层,距项目用地红线81m)。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1、工程内容

  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征用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块,开发建设绿城·钱王文化广场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304m2,总建筑面积137033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12633m2,公建总建筑面积24400m2;地下建筑面积35609m2,其中汽车库建筑面积24310m2,自行车库建筑面积6540m2,其他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4759m2。项目规划建设10幢高层住宅、1幢商业用房,入住674户。项目计划于2009年11月底动工,于2012年9月竣工。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一览表

名称

指标

备注

总用地面积

40304m2

  60.46亩

地上总建筑面积

137033m2

  /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112633m2

  10幢高层住宅

公建建筑面积

24400m2

  主要为物管用房、商业用房

地下建筑面积

35609m2

  汽车库、自行车库、其他设备用房等

其中

汽车库

24310m2

  停车位681个,六个防火分区,层高3.6m

自行车库

6540m2

  层高3.0m

其他设备用房等

4759m2

  配电房、风机房、泵房等,层高3.0m

容积率

3.40

  /

建筑密度

29.29%

  建筑占地面积11805m2

绿地率

38.46%

  绿地面积15500m2

总户数

674户

  居住人口约2022人

机动车泊位

745个

  其中地下泊位681个,地面露天泊位64个

  1)、设计构思

  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处于钱王陵与功臣塔景观轴线上,北侧距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钱王陵最近距离45m,南侧隔城中街为临安市城南小学,周边商住气氛十分浓厚,从而构成了项目特殊性与敏感性。

  为充分融入周边景观,项目规划建筑设计采用现代中式风格,传承文化,代表着从过去至现在时间的迁移;正对钱王陵入口不建设建筑,保留钱王陵与功臣塔景观轴线的通透性;在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的前提下,地块北侧钱王陵景观轴线两侧布局的塔楼状高层住宅建筑寓意为华表,其外观采用方形建筑、棕色外墙、中式饰纹,以突显建筑方正、庄重、严肃,与钱王陵整体氛围相协调。

  2)、总体布局

  项目拟建用地呈“L”型,共设10幢高层住宅楼、1幢商业用房,建筑呈东西向条状布置,规划东侧建筑红线后退3m,南侧建筑红线后退8m,西侧离道路建筑红线后退3m,北侧建筑红线后退8m。

  地块北部西侧沿衣锦街为1幢东西向3层商业用房,一层层高4.5m,二层层高3.6m,三层层高4.9m,建筑总层高14.0m。商业用房南侧为2幢东西向高层住宅楼(1#、2#),均为26层(局部24层),建筑总层高77.05m,一层(层高4.15m)、二层(层高3.6m)均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均为住宅,标准层层高2.9m。地块北部东侧沿建筑红线为3幢东西向高层住宅楼(3#、4#、5#),其中3#、4#住宅楼为28层,建筑总层高83.65m,5#住宅楼为22层,建筑总层高66.55m,3幢住宅楼一层(层高4.15m)、二层(层高3.6m)均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均为住宅,标准层层高2.9m。地块南部沿城中街为5幢东西向高层住宅楼(6#、7#、8#、9#、10#),其中西侧6#、7#住宅楼均为26层(局部24层),建筑总层高77.05m,8#、9#住宅楼均为18层(局部16层),建筑总层高54.45m,10#住宅楼为22层,建筑总层高66.55m,5幢住宅楼一层(层高4.15m)、二层(层高3.6m)均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均为住宅,标准层层高2.9m。项目小区内10幢高层住宅楼的商业用房全部相连,沿四边建筑红线布局。地块中部为小区绿化用地。项目物管用房布局在3#、4#住宅楼之间的公建用房内。

  项目地下室布置于地块中部、高层建筑区下,局部为平战结合六级人防工程,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人防建筑面积12000m2,为战时二等人员掩蔽部。高层住宅楼地下布置设备用房、自行车库,其中设备用房包括泵房、变电所、配电房、弱电间、排烟(排风)机房等,层高3.2m;地块中部绿地下为地下汽车库,层高3.6m。

  3)、交通设计

  项目小区出入口沿城中街布局,主出入口分别设置在6#与7#、8#与9#住宅楼之间,主要为人流出入口;北侧1#与2#、3#与4#住宅楼之间设置次出入口,主要为人流出入口。小区内道路采用直线,均为人流道路。

  机动车停车考虑地面停车和地下停车相结合的方式。地下车库可集中停车681个,设二个出入口,均位于地块南侧,沿城中街布局,分别设置在7#与8#、9#与10#住宅楼之间,车库出入口均采用棚顶式,西侧车库出入口中心线距8#住宅楼最近距离8.5m,东侧车库出入口中心线距9#住宅楼最近距离8.0m。此外,小区内设地面露天停车泊位64个,集中于小区南部,沿城中街布局。

  4)给水

  项目小区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从南侧城中街和北侧衣锦街上市政管网各引入一根DN200干管,在小区内沿主要道路形成环形线路供水。小区内给水系统竖向采用高、低两区供水,地下室及各高层住宅楼一层、二层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三层及以上楼层由高区恒压变频加压供水。2#高层住宅楼地下室泵房内设不锈钢生活水箱一座,在水池旁生活泵房内设高区恒压变频供水装置一套,保证用户水压稳定。小区内居民、物管、商业用水分别计量,住宅按“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等要求进行设计。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水情况汇总见表2。

表2 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水情况汇总一览表(单位:m3)

编号

用水项目

数量

用水标准

日用水量

年用水量

1

住宅

2022人

250L/人·d

505.5

18.45

2

商业等公建

24400m2

7L/d·m2

170.8

6.23

3

绿化

15500m2

2L/m2·d

31.0

1.13

4

其他未预见

上述用水量×10%

70.7

2.58

5

用水总量

778.0

28.39

  5)、能源

  项目小区内铺设管道煤气管网,生活燃料近期采用管道煤气,由市政中压煤气管经调压站内的调压箱减压后,通过小区内的煤气管道供应用户,小区煤气管道均埋地敷设,室内煤气管道为明管敷设,每个独立进户管在入口处设置沉降补偿器一只,小区煤气总耗用量121.3t/a。远期待条件成熟后采用天然气,气源由市政管网引入,由中压燃气区域调压站减压后低压供应各住宅楼。

  6)、消防设计

  项目小区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周围设环形消防通道,设有9处18×18m消防登高地,设室内、外消防栓系统。

  室外设置地上式消火栓,相邻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距建筑物不小于5m。各楼层走道等处均设置室内消火栓,保证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地下室水泵房内设消防水池2座,贮存有2h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和1h自喷用水量。消防泵房内设消火栓水泵2台,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当栓口压力≥0.5MPa时,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减压,室外设消火栓水泵结合器2套,同时在屋顶设18m3消防水箱1座。

  在地下汽车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级Ⅱ级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独立系统,与消火栓系统分开。消防泵房内设自动喷淋泵2台(1用1备),报警阀设置在消防水泵房内、室外设自喷水泵结合器各2套。同时,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在商铺、物管等建筑内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7)、电气

  强电:项目地下室设一座10kV专用变电所、一座10kV公用变电所,外部采用二路10kV独立电源同时供电。10kV电力线由变电所再向小区内10/0.4kV变配电房或箱式变配电站供电,将10kV高压变压至220V或380V低压,然后接至不同需求的设备和用户。地下车库内消防设备、应急照明、消防泵及消控中心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其余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等用电负荷等级二级,普通照明、动力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

  弱电:项目小区弱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保安监视)、综合布线系统(电话线、计算机)等。

  防雷接地:项目小区建筑物防雷等级为三类。沿屋顶四周女儿墙装设避雷带以及短型避雷针相结合的避雷装置,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Φ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绑扎)作为引下线。项目小区防雷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弱电机房等的接地共用统一接地极。二级配电箱内装二级电涌保护器,末端配电箱及弱电机房配电箱内装三级电涌保护器,屋顶室外风机、室外照明配电箱内装二级电涌保护。计算机电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引入端、卫星接收天线引入端、电信引入端设过电压保护装置,设三级防雷击电磁脉冲装置,所有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及金属管道和大型金属门窗均应就近和避雷带可靠连接。

  8)、暖通

  项目商业用房、住宅空调均采用分体式空调,室外机设置于建筑外墙。空调冷凝水有组织集中排放。

  地下室设置机械排烟/排风系统,地下汽车库按6次/h换气,通过排风竖井高空排放;自行车库按5次/h换气;地下室变电所按10次/h换气,地下室泵房按6次/h换气设计。地下车库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六级,工程设二等掩蔽部二个。清洁式通风为每人每小时5m3,滤毒式通风为每人每小时2m3,每个单元设置独立的进排风系统。设置隔绝式、过滤式和清洁式三种通风方式。清洁式通风分别由高效低噪混流风机进行送、排风,过滤式通风由电动脚踏两用风机送风,超压排风。

  住宅通风设计采用开窗自然方式对外进行换气。住宅卫生间通风设计采用吊顶式排风机排出屋面;住宅厨房通风设计采用脱排油烟机排入土建竖井集中排出屋面;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均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防烟相结合;商业用房预设油烟排放土建竖井。

  9)、环保实施规划

  a、废水

  排水采用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废水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规定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排放;屋面雨水、地面雨水及空调冷凝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b、废气

  厨房油烟采用脱排油烟机分块集中并通过土建竖井至屋顶排放、卫生间通风采用吊顶式排风机排出屋顶;地下车库机械排风,废气经土建竖井风道排至屋面,通风风管采用不燃烧镀锌钢板制作;沿衣锦街商业用房油烟废气经土建竖井至屋顶排放。

  c、噪声

  临街住宅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各类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易振动的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隔振、消声、挠性连接等措施。

  d、生活垃圾

  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化,对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由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对废旧电池进行单独收集后委托专业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e、生态保护

  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减少对附近水体的影响,将泥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工程用水。

  项目规划绿地率38.46%,绿地面积15500m2。

2、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扬尘、装修废气、噪声、建筑废土、建筑装修垃圾等;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水、机动车尾气、生活废气、噪声、生活垃圾、公建固废等。

  1)、施工期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废水等,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废水、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

  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另外,还包括运输车辆尾气、设备运行废气等,一般均为无组织排放。

  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施工时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和吆喝声等。

  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土、建筑垃圾、建筑装饰废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来源于住宅生活、公建等用水,总产生废水583.4m3/d,21.29万m3/a。水质指标pH~7、CODCr350mg/L、BOD5180mg/L、SS250mg/L、NH3-N30mg/L、TP3mg/L,产生CODCr74.52t/a、BOD538.32t/a、SS53.23t/a、NH3-N6.39t/a、TP0.64t/a。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废水583.4m3/d,21.29万m3/a,CODCr12.77t/a、BOD54.26t/a、SS4.26t/a、NH3-N1.70t/a、TP0.32t/a。

  废气主要为住宅生活废气、机动车尾气,此外尚存在沿衣锦街规划的商业用房油烟废气。项目生活废气生活废气主要为住宅厨房烟气,包括家庭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厨房所用的管道煤气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主要来源于地下停车库和地面露天停车泊位,产生情况分别见表3、表4。

表3 项目煤气燃烧各种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一览表

项目

颗粒物

SO2

CO

HC

NO2

产生系数(mg/kg)

48

2.88

96

38.4

7.2

排放量(kg/a)

5.82

0.35

11.64

4.66

0.87

表4 项目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CO

NO2

HC

地下车库

排放速率

(kg/h)

高峰状况

10.441

0.253

0.638

平均流量

1.648

0.040

0.101

排放浓度

(mg/m3)

高峰状况

20.64

0.50

1.26

平均流量

3.26

0.08

0.20

露天泊位

排放速率

(kg/h)

高峰状况

0.299

0.007

0.018

平均流量

0.046

0.001

0.003

总排放速率

(kg/h)

高峰状况

10.740

0.260

0.656

平均流量

1.694

0.041

0.104

全年排放量(t/a)

14.84

0.36

0.91

  噪声主要为给水泵、地下室排风风箱、变压器和空调室外机等运行噪声、商业运营噪声以及机动车随机噪声等,主要噪声源噪声级汇总见表5。

表5 主要噪声源噪声级汇总一览表(单位:dB)

声源

位置

噪声级

加压供水系统

给水泵

地下室机房内

82~84

车库排风

箱式风机

地下室机房内

65~75

空调系统

室外空调机

住宅及公建外墙

53~55

变配电系统

变压器

各配电房内

52~54

商铺运营

人群活动

沿街商铺

60~75

交通噪声

地面行车

道路及停车库出入口

61~72

  固废主要为住宅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等公建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总产生916.1t/a。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现状监测结果:临安市锦城街道SO2、NO2、PM10日平均浓度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规定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因此,可认为项目所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临安市人民政府大楼监测点基本相同。

  2、水环境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地块南侧620m外的锦溪、北侧735m外的南苕溪,纳污水体为青山水库。根据浙政办发[2005]109号《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均为Ⅲ类水质。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纳污水体青山水库水环境质量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规定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

  根据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除北侧2#监测点外,其余各监测点噪声级均难以全面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规定要求。根据现场踏勘,各监测点噪声级超标主要为塔山路、城中街、天目路、衣锦街交通噪声贡献。

  4、生态环境

  项目地块现状主要为空地、临时停车场、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等待拆迁建筑,建设区块内无文物古迹,无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植物树种,基本无野生动物。现状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年侵蚀模数为150t/km2。

2、主要敏感点及保护目标

  根据对项目拟建地块周围环境的调查踏勘,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

  a、项目拟建地块东侧隔塔山路的钟家弄住宅小区居民、南侧隔城中街的星港九月住宅小区居民、临安市城南小学师生以及住宅居民、北侧隔衣锦街的住宅居民以及临安吴越钱王陵、项目建成后小区内新的居住人群。

  b、项目拟建地块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为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护目标为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c、项目拟建地块南侧锦溪、北侧南苕溪以及最终纳污水体青山水库,保护目标均为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见表6。

表6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主要特征

相对项目方位

边缘与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1

钟家弄小区

4、5层,已建成入住

东侧(E)

21m

2

临安市机床厂员工

家属住宅楼

5、6层,已建成入住

东侧(E)

21m

3

星港九月

15层,已建成入住

南侧(S)

32m

4

临安市城南小学

2100余名师生

南侧(S)

32m

5

居民住宅楼

6层,已建成入住(城中街)

南侧(S)

32m

6

居民住宅楼

5层,已建成入住(武肃里)

北侧(N)

24m

7

临安吴越钱王陵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北侧(N)

45m

8

居民住宅楼

6层,已建成入住

北侧(N)

81m

9

绿城·钱王文化广场

674户,2022人

内部

/

10

南侧锦溪

Ⅲ类水质

南侧(S)

620m

11

北侧南苕溪

Ⅲ类水质

北侧(N)

735m

12

青山水库

Ⅲ类水质

东侧(E)

3890m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施工期

  a、环境空气

  水泥、砂石等各种建筑材料在运输、堆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等,在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影响更为明显,使区域大气中TSP浓度增大。因此,在施工时容易产生扬尘的地方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以减少尘量,同时尽量减少松散的裸露地面,对施工场地勤洒水,并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用蓬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尽量采用封闭车辆运行,并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为减少室内有机废气对工作人员和住宅居民的影响,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装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装修材料类型合理进行材料的选用和施工,不得使用污染严重的装修材料,应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绿色油漆,同时尽量使用不含甲醛的粘合剂,以减少甲醛、苯等有机废气的污染。装修完毕后,住户应充分开窗换气,并最好空房6个月后再入住。

  b、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较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不经适当处理会污染周边地区的地面水环境甚至地下水环境,同时会滋生蚊蝇,产生恶臭,影响周围人群。因此,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使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应尽可能地利用地块周边厕所及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期混凝土废水、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保养废水以及雨季泥浆废水等悬浮物浓度较高,其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易对市政雨水管网正常排水造成影响。因此,在施工场地周围应修建施工围墙,并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在项目四周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堆放场周围挖截流沟,禁止裸露面面流排水,形成相对封闭的排水系统。废水收集后至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工程用水,以减轻水土流失的不利环境影响和危害。另外,对施工过程中用来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场地应进行硬地化。

  c、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块东侧隔塔山路21m为钟家弄住宅小区居民、南侧隔城中街32m为星港九月住宅小区居民以及临安市城南小学、北侧偏西隔衣锦街24m为锦城街道居民等,周边住宅均较近,且项目拟建地块内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尚未搬迁(规划于2010年2月前完成拆迁),当施工点位于敏感点附近时,难以全面达到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所需干扰半径的要求,居民区声环境质量难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因此,应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尤其是夜间,一般情况下不得施工;昼间高噪声工段施工应避开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临安市城南小学上课时间段。同时建设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建议将搅拌机、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工棚内,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以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场界砖砌一道临时围墙,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d、固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建筑废土、建筑垃圾、建筑装饰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若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暴雨过后形成地表径流的同时,将携带大量垃圾汇集到周边地区,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生活垃圾如任其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则可能造成这些废物的腐烂,滋生蚊、蝇、鼠、虫等,散发臭气,影响景观和局域大气环境,同时其含有BOD、COD和大肠杆菌等污染物还可能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诱发各种传染病,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因此,对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方回填于青山水库左坝头。

  e、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共计40304m2,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项目施工区内,包括建筑物建基面、道路及绿化开挖面、临时堆场等,水土流失总量为2153.32t,其中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总量为20.59t,施工期水土流失总量为2131.77t,项目运行初期水土流失总量为0.96t,比同期原状的水土流失总量增加了2131.57t,说明项目建设在施工期和运行初期大大加剧了该区域的水土流失,且建筑物建基面、临时堆场等处土壤侵蚀强度明显高于项目建设前的土壤侵蚀强度,道路及绿化、施工场地变化不明显。因此,项目必须采取较为完备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详细设计防治水土流失的排水工程、挡土工程和应采取的生物措施等,以降低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和环境不利影响。

2、运营期

  a、环境空气

  项目规划地块北部西侧沿衣锦街以及各住宅楼一、二层布局商业用房,主要为商铺、超市、咖啡厅、健身室等无废气污染类商业服务,其中沿衣锦街商业用房规划存在餐饮类服务项目。根据规划,项目沿衣锦街规划的商业用房距1#、2#高层住宅楼13m,距离住宅楼较近,应严格控制餐饮类等服务项目入驻规模,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要求,并经土建竖井至高层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最大程度消除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若入驻餐饮类等服务项目,应在确定项目类型、规模等情况后,对入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展开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项目规划地下停车库采取机械排放,排风口均设在邻近建筑屋顶,高空排放,尾气属有组织排放;露天停车泊位自然通风,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根据前述章节分析,在平均流量状况下,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尾气CO、NO2、HC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1.648kg/h、0.040kg/h和0.101kg/h,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26mg/m3、0.08mg/m3和0.20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规定要求,停车库内各污染物浓度基本与排放浓度相同,CO浓度能够满足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规定要求。但高峰状况下,地下停车库内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较大,CO浓度难以满足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规定要求,即要求CO浓度小于10mg/m3,因此,在高峰期应加强地下停车库通风,通风次数不低于12次/h。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CO、NO2、HC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64mg/m3、0.0002mg/m3和0.0003mg/m3,远小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废气大气质量标准规定要求,因此,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住宅小区内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生活废气主要为住宅厨房烟气,包括家庭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厨房所用的管道煤气燃烧废气。由于家庭油烟废气排放持续时间较短,项目所在区域气象扩散条件良好,且生活废气分块集中并通过土建竖井至屋顶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住宅小区内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b、水环境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纳入地块南侧城中街市政污水管网,由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青山水库,则项目纳管废水583.4m3/d,21.29万m3/a,CODCr74.52t/a、BOD538.32t/a、SS53.23t/a、NH3-N6.39t/a、TP0.64t/a;达标排放废水583.4m3/d,21.29万m3/a,CODCr12.77t/a、BOD54.26t/a、SS4.26t/a、NH3-N1.70t/a、TP0.32t/a。项目所在区域已具备废水纳管集中达标处理条件,且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NH3-N等,水质相对较为简单,可生化性较好,预处理达到纳管规定要求后,不会对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造成冲击。因此,只要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废水收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排水采用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使废水截污率不低于95%,并严格防渗、防漏,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衔接,切实做好废水的纳管工作,确保所有废水及时纳管进行集中达标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就基本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c、声环境

  项目噪声级普遍不高,只要采取有效措施一般不会对小区内外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地下室设备房风机等在选用低噪声型箱式风机基础上,设置独立机房,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底座用减震器,风机和风管之间连接应加装软接,并装阻性消声器,对所有风管均采取阻尼包扎措施,对穿越墙体的风管等铺垫软性材料进行隔振,水泵的基础用缓冲材料隔绝振动,并降低水泵脉动压力。水泵进出口处安装挠性橡胶软接头;变压器设置于地下室内;空调选型时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隔声减振材料,并按标准方法安装;提高商业用房墙体面密度,设置固定式多层隔声窗,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等。

  但项目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北侧偏东规划拟建图书馆(图书馆为3层结构,总高度16.6m,外立面总高18.1m;图书馆距项目高层住宅最近距离24m)中央空调机组运行噪声易对临近住宅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临近住宅应配置多层玻璃隔声窗,并提高墙体建筑密度,同时应在售房前对购买此侧住宅的居民进行必要说明。

  项目北侧图书馆同期开工建设,预计于2011年8月竣工。根据调查,钱王文化广场、图书馆委托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在规划设计时,应将中央空调机组设置于图书馆3层屋顶北侧,确保距项目高层住宅不近于55m,同时采取积极有效降噪措施,如选用优质低噪声空调,安装时采用隔声减振材料,按标准方法安装,冷热泵基础用缓冲材料隔绝振动,设置隔声罩,并对进出风口采取消声措施等。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住宅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等公建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总产生约916.1t/a,主要包括厨房余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碎片以及废家具、废电器、废电池和绿化废物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小区内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将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废书籍、废纸、废塑料和金属等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处置,并保持垃圾收集点的环境卫生,收集间地面进行硬地化,垃圾渗滤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对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小区内应设置废电池收集筒,集中送往有关部门妥善安全处置。在此基础上,项目固废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及小区内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

  项目建成后,土地利用方式变化不大,区域内建筑主要为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等;绿地率较高,植被主要为人工栽培的花草树木,作用主要为美化环境和改善小气候,且能丰富地块内植物种类,物种多样性明显增加。项目实施后,地块现状临时停车场取消,将对项目周边区域车辆停放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待项目竣工后,沿城中街布局的地面露天停车泊位将对社会开放,且开发利用地下室空间,车位紧张能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项目绿化应当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绿化系统的营造应当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乔、灌、草、藤合理搭配,多树种组合(如乔木可做到针叶、阔叶树种混合栽植),多样性促进稳定性,达到生态功能最佳效果,并增强绿化系统的抗逆能力特别是抵抗病虫害的能力,从而可以减少农药的施用量。绿化人工栽培树种的引进应进行严格筛选,尽量选取乡土树种,禁止引进恶性入侵植物,如加拿大一支黄花(黄莺)、豚草、凤眼莲(水葫芦)、车前属、马缨丹等。

3、景观及文保影响分析

  项目拟建地块北侧偏东隔拟建的钱王文化广场、图书馆为临安吴越钱王陵,距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45m。根据《关于划定绍兴鲁迅故居等二十五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其保护范围为:整个钱镠墓封土及墓道,以封土为中心,东西宽约140m,东至青龙山、南至衣锦街、西至白虎山、北至太庙山顶;建设控制地带:整座太庙山、青龙山、白虎山,东至浙江林学院围墙、南至衣锦街、西、北均至太庙山脚(西、北均以钱王陵公园围墙为界)。项目拟建地块不属于临安吴越钱王陵保护及建设控制范围内,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或重要遗迹,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上报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杭州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必要时应根据文物保护需要,提出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建议,临安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予以修改、调整。

  项目施工期,由于开挖土石方、土地平整和清理场地等活动,造成大面积的裸露地表,加之施工期的建筑施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景观的和谐,在一定时段和一定范围内造成周边景观美感的丧失,进而影响到临安吴越钱王陵的景观质量。随着项目的建成,这种影响将逐渐消失。

  项目设计整体布局遵循因地制宜,主要以“空间渗透”为主题,建筑设计采用现代中式风格,传承文化,代表着从过去至现在时间的迁移,与北侧钱王陵相呼应;结合临安钱王文化广场规划,在地块西北角布置一条商业步行街,符合所在区域商业文化中心特性,并使建筑沿地块四周布置,围合成一个公共绿化空间,以满足每一处住宅都能拥有良好环境景观条件。与此同时,地块内建筑、景观绿化沿两条中轴线对称布局,在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的前提下,建筑设计采用高层建筑,钱王陵景观轴线两侧布局的塔楼状高层住宅建筑寓意为华表,其外观采用方形建筑、棕色外墙、中式饰纹,以突显建筑方正、庄重、严肃,与钱王陵整体氛围相协调,并可在保证容积率前提下拉大建筑群间距,正对钱王陵及临安市人民政府出入口不建设建筑,保留钱王陵与功臣塔景观轴线,使其拥有良好的视野通透性,整体建筑风格设计既可使项目充分融入周边景观,丰富周边景观内容,提升景观质量,又不会因建筑群建设而影响吴越钱王陵视野及景观。

五、对策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a、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应尽可能地利用地块周边厕所及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b、施工人员三餐应在外加工,不然也应进行收集隔油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不得随意乱排。

  c、施工期混凝土废水、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保养废水以及雨季泥浆废水等悬浮物浓度较高,最高可达10%左右,一般平均浓度约为2000mg/L,在施工场地周围应修建施工围墙,并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在项目四周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堆放场周围挖截流沟,禁止裸露面面流排水,形成相对封闭的排水系统。废水收集后至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工程用水。

  d、对施工过程中用来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场地应进行硬地化。

  2)、废气

  施工期扬尘包括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堆存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等。

  a、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商品混凝土和罐装水泥进行标准化施工。如若使用散装水泥则在罐上安装粉尘控制器。

  b、施工时容易产生扬尘的地方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以减少尘量,同时尽量减少松散的裸露地面。

  c、选择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有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粉性材料堆放应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编织布严密封盖,对无包装的堆料要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起的状态。

  d、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并使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卸(出)料装置,以减少扬尘量,如带袋式过滤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封闭卸料装置,用水或稳定剂的喷洒系统等。

  e、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尤其是干燥及风速较大时更为明显。减少汽车行驶扬尘最有效的方法是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特别要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这样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d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同时,尽量采用封闭车辆运行,以消除因车上洒落泥土而引起的扬尘,并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因施工场地泥土被带入城市道路而产生扬尘。

  f、对于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起尘,施工单位应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并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用蓬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施工期有机废气主要来自油漆及装修材料,为减少室内有机废气对工作人员和住宅居民的影响,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装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装修材料类型合理进行材料的选用和施工,不得使用污染严重的装修材料,应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绿色油漆,同时尽量使用不含甲醛的粘合剂,以减少甲醛、苯等有机废气的污染。装修完毕后,住户应充分开窗换气,并最好空房6个月后再入住。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3)、噪声

  a、对于单台建筑机械作业,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b、对于运送材料的车辆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每辆运输车辆均需安装完整有效的排气消声器。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GB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c、施工期间采取封闭式施工。

  d、加强同周围相关企业与居民的沟通工作。

  e、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并应充分利用噪声的指向性合理布置声源位置,使噪声指向对安静要求不高的地区。

  f、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较大,且往往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一般又在露天,故应在高噪声源和需要保护的声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声屏障、隔声墙及简易棚等降噪设施。

  g、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各工段施工时间。近期在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尚未搬迁前,应先期开发地块西北侧;昼间高噪声工段施工应避开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临安市城南小学上课时间段。

  4)、固废

  a、对建筑垃圾、建筑装饰废料进行分类处理,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及砖瓦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理,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b、建筑废土可回用于铺路等工程,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堆放,并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以免产生扬尘,造成二次污染。

  c、项目施工垃圾集中堆放,设置临时堆放场,并对堆放场所进行硬地化,且以蓬布等遮盖,周围挖截流沟,定时清运,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绿化。截流沟废水汇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d、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e、在固体废弃物清运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周围环境,规范运输,不得随意洒落,也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水土保持

  a、建设前应做好土石方调配平衡计划,对项目产生的表层土方应就近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四周用草包维护,工程完成后作为绿地表层覆土。未能及时利用的土方应集中堆置,临时堆场四周设袋装土石防护,堆土石混合物平均高度3.0m。临时堆场的堆放时间超过30天,堆土表面采用铺植草皮保护(如狗牙根等);临时堆土时间10~30天用彩条布覆盖在堆土表面防护,禁止堆土表面面流排水;在临时堆场四周设排水沟。

  b、施工期间,项目地块四周必须设置围墙予以封闭,墙高2.5m,采用水泥砂浆砖砌基础。

  c、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土石方调配与调运,即开挖的土石方按类型及利用方式,及时运往工程目的地加以利用,避免松散土石方随地堆放。尽量缩短开挖物料在缺乏防护措施条件下的裸露堆存时间。

  d、施工组织中,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基础开挖尽可能避开雨天,以减少在不利施工条件下进行作业。开挖过程中,土方必须集中堆置,缩小堆置占地范围,同时在土堆坡脚做好填土草包的围护。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采取车况良好的斗车运输,严格控制土石料装车量,避免过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散落,减少水土流失。

  e、施工堆料场、预制场、砼拌制场等临时设施场地四周做好排水和挡料措施,设排水沟和挡料埂,以免遇暴雨冲蚀,沙石流失,同时也避免因排水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f、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撤离施工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场地中的建筑垃圾,不能利用的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理,并按照园林设计及时绿化。

  g、雨污水管网应沿道路敷设,并应严防渗漏,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对地下水的污染。

  水土保持具体防治措施具体应按照《绿城•钱王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要求实施。

2、运营期

  1)、废水

  a、基本原则

  ●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

  ●规划过程中应采用节水器具,尽可能地提高使用率。

  ●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收集点应做到防渗、防漏,垃圾渗滤水纳入废水收集系统。

  ●小区内原则上不得设置洗车场所,车库旁不得设置水龙头。

  ●所有污水管网不得渗漏,并应按环保规定要求,设标准化排放口,包括废水采样井与计量装置。

  b、防治措施

  项目拟建地块南侧城中街、北侧衣锦街均已完成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建成的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项目预计于2012年9月竣工,届时项目已具备纳管集中处理条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做好小区内废水收集和接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排水采用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衔接,认真做好纳管工作,严格防渗、防漏,废水经预处理后(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按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规定要求计量纳入城中街侧市政污水管网,由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排放,以基本消除项目废水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

  2)、废气

  a、项目住宅楼相邻的商业用房严禁设置产生油烟、恶臭的服务项目。

  b、项目北侧沿衣锦街商业用房严格控制设置产生油烟、恶臭的服务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要求,在规划设计时,油烟废气应经土建竖井至南侧高层住宅屋顶排放,并应对入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展开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c、项目住宅厨房废气通过脱排油烟机后,经油烟排放竖井集中排出屋顶,高空排放。

  d、项目住宅卫生间通风采用吊顶式排风机排入变压式排气道集中排出屋顶,高空排放。

  e、项目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6次,在建设过程中应予以实施,同时还应加大高峰期通风量。车库内应尽可能避免构筑房间、隔墙等以免阻挡气流。同时加强对车辆尾气的引导,减少车库中车辆的发动和怠速时间。

  f、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尾气的控制管理,包括严禁超标车辆进出小区,汽车须配置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以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宣传推广使用加入清洁剂的汽油,普及先进的电喷供油装置代替落后的化油器供油系统。通过安装催化器实施机外转化等尾气净化措施,将尾气中污染物排放了量降至最低。并应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尽可能地避免汽车怠速空转,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3)、噪声

  a、根据声学原理,设计墙体与楼板结构,并选择合理的建筑材料。提高商业用房墙体面密度,设置固定式多层隔声窗。

  b、风机应选用低噪声型箱式风机,并设置独立机房,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如底座用减震器,风机和风管之间连接应加装软接,并装阻性消声器,对所有风管均采取阻尼包扎措施,对穿越墙体的风管等铺垫软性材料进行隔振。

  c、水泵应设置独立的隔声机房,水泵的基础用缓冲材料隔绝振动,并降低水泵脉动压力。水泵进出口处安装挠性橡胶软接头。

  d、对变配电室采取封闭隔声降噪措施,在项目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需提高建筑物的面密度,以确保良好的隔声效果,同时对变配电室进排风口采取消声措施。

  e、空调选型时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隔声减振材料,按标准方法安装。

  f、住宅电梯周围不应紧邻布置卧室、起居室,以免电梯噪声、振动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g、项目住宅楼相邻的商业用房严禁设置产生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北侧沿衣锦街商业用房严格控制设置产生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若入驻高噪声功能区如卡拉OK、迪厅等,应对入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展开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h、商业用房营业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昼间营业,夜间不得营业,即营业时间为早上6点后至晚上10点前;所有经营用房应采用横拉门或其他不会产生较高噪声的门,原则上不得采用高噪声卷闸门;经营场所进出口不应正对居民住宅楼,以降低直达噪声辐射;禁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i、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计时应考虑降噪功能,出入口采用棚顶式,并采用吸隔声板制作顶棚,确保良好的降噪效果。

  j、加强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对进出入车辆进行控制,禁止鸣笛,尤其是夜间。

  k、为减少交通噪声及北侧图书馆中央空调机组运行噪声对住宅居民生活与休息的影响,临街及图书馆一侧住宅采光窗应选用多层玻璃隔声窗,并提高墙体建筑密度,向购买此侧住宅的住户对此进行说明。

  l、项目北侧图书馆同期开工建设,预计于2011年8月竣工。根据调查,钱王文化广场、图书馆委托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在规划设计时,应将中央空调机组设置于图书馆3层屋顶北侧,确保距项目高层住宅不近于55m,同时采取积极有效降噪措施,如选用优质低噪声空调,安装时采用隔声减振材料,按标准方法安装,冷热泵基础用缓冲材料隔绝振动,设置隔声罩,并对进出风口采取消声措施等。

  4)、固废

  a、基本原则

  ●垃圾管理与处置应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基本原则。

  ●合理设置垃圾箱,对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专人负责及时清运。

  ●垃圾收集点应具有足够的容量与除臭消毒的功能,外形美观与密封,并便于环卫部门垃圾车的停靠和垃圾的装卸、运输,同时还应与住宅保持适当的距离,建议控制在20m以上。垃圾收集点冲洗废水与渗滤水应收集后接入污水管网。

  ●建立正常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清洁人员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环保意识的教育。

  b、处置方法

  项目总产生固废916.1t/a,主要为住宅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商铺和物管等公建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收集,并合理设置垃圾箱,设专门物业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垃圾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清洁员及时清扫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同时应做好区内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将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废书籍、废纸、废塑料和金属等尽量回收利用。小区内居民的大件垃圾如冰箱、电视机、家具等应进行有计划地收集与处置。此外,小区应设置废电池收集筒,对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集中送往有关部门妥善安全处置。

  5)、生态保护

  a、项目绿化应当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使绿化植物在自然条件下即可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可有效减少化肥的施用量。

  b、绿化系统的营造应当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乔、灌、草、藤合理搭配,多树种组合(如乔木可做到针叶、阔叶树种混合栽植),多样性促进稳定性,达到生态功能最佳效果,并增强绿化系统的抗逆能力特别是抵抗病虫害的能力,从而可以减少农药的施用量。

  c、绿化人工栽培树种的引进应进行严格筛选,尽量选取乡土树种,禁止引进恶性入侵植物,如加拿大一支黄花(黄莺)、豚草、凤眼莲(水葫芦)、车前属、马缨丹等。

  d、充分利用绿地以外的其他面积进行绿化,如商业用房屋顶等。

  e、项目绿化应请专业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3、环保投资及设施

  项目环保设施主要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废气控制、降噪、固废收集处置和水土保持,运营期废水收集预处理、废气收集处理、降噪、垃圾收集处置及绿化工程等,总计约14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2%,具体见表7。

表7 项目环保设施一次性投资估算汇总一览表

时段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投资(万元)

备注

1

  废水收集预处理

  30

排水系统、沉淀池等

2

  废气控制

  50

滞尘防护网、喷洒系统、遮盖蓬布等

3

降噪

  60

施工围墙、隔声墙、施工棚等

4

固废收集处置

  10

排水沟、垃圾筒、堆场等

5

水土保持

  580

导排水、挡土、生物措施等

小计

  730

占总投资0.61%

1

  废水纳管系统

200

污水收集、化粪池、隔油池、计量设施

2

  废气收集处理

120

排放竖井等

3

降噪

100

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

4

固废收集处置

15

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

5

生态保护

300

绿化等

小计

735

占总投资0.61%

合计

1465

占总投资1.22%

六、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总量控制

  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项目污染特征,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及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7]57号文精神要求,选取为COD、NH3-N排放量列入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产生、削减及排放汇总见表8。

表8 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产生、削减及排放汇总一览表*

项目

类别

单位

原有

排放量

新建部分

产生量

新建部分

消减量

以新带老

消减量

排放

增减量

排放

总量

废水

废水量

万m3/a

16.39

21.29

0

16.39

+4.90

21.29

CODCr

t/a

9.83

74.52

61.75

9.83

+2.94

12.77

NH3-N

t/a

1.31

6.39

4.69

1.31

+0.39

1.70

  *注:废水污染排放量指经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量。

  项目CODCr、NH3-N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2.77t/a、1.70t/a。项目实施前后,地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增CODCr2.94t/a、NH3-N0.39t/a,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部分可来自地块原有排放总量,其余部分可在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予以调剂解决。

2、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调查

  为了解项目拟建地块附近居民和企业、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以便反馈给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限度,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本环评于2009年8月下旬,就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以及景观的影响、对当地住宅居民的生活与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及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通过发放材料的方式向附近住宅居民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介绍了项目建设内容及建成后将产生的污染物以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和环境质量控制手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问卷调查,并收集被调查对象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要求等。根据收回的有效答卷,对此次公众调查的结论分析如下:

  a、本次被调查者多数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公众对项目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但还有一定数量的公众对项目不了解,因此,建设单位在日后的工作中,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周围企业的沟通和互动工作,建议可通过媒体宣传、发布告示、组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告知项目情况,并为当地公众提供查询、查阅等服务。

  b、被调查者对周围环境较为满意,但存在少数公众对项目拟建地块周围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规划设计,按有关环保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尽可能改善环境质量。

  c、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城市的发展,对周围景观会有所改善。项目设计过程中应引起重视,无论是单体建构筑物的外墙色彩、层高、外形轮廓,还是整个小区的建筑风格、景观营造都应与周围环境向协调,确保景观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美观性。

  d、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主要将对声环境、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引起重视,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

  e、多数公众认为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工作,并较为关注项目水土保持及绿化建设,同时也有不少公众认为项目应运营过程中应注意固废处置、废气治理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f、在本次调查中,项目建设获得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并对项目的选址持赞成态度,没有人不赞成和反对。

  g、通过本次调查,部分公众认为项目拟建地块位于城市中心地段,已闲置较长时间,长期影响城市景观,项目可适当加快建设进度。

  此外,在调查过程中,临安市钱王陵公园管理处认为项目建设可能会对临安新十景之一“王陵观塔”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临安市钱王陵公园管理处沟通协调,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规划;临安市城南小学认为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声环境及学生安全影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于北侧,朝向衣锦街,并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学生进入施工场地,严防建筑材料、施工材料掉落等,并将高噪声施工阶段避开上课时间段进行。

  2)、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于2009年8月3~14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公示,于2009年9月1~14日对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采取张贴告示的形式进行,张贴地点位于项目地块北侧(衣锦街)、锦城街道办事处宣传栏。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内容、建设项目地点及周围概况、建设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可能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等。在公告进行期间,无反对意见。

七、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1、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东至塔山路、南至城中街、西至天目路、北至衣锦街,总用地面积40304m2。

  根据《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该地块属于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且项目已获临安市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临建规条(2009)77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

  房地产业是一个民生性产业,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现阶段房地产已形成从开发、交易、中介到物管的整条产业链,房地产业发展将带动钢材、水泥等上下游几十个产业,因此,房地产业持续性健康稳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意见提出,国家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临安市锦城街道旧城改造进程,项目开发建设已获临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联系单(临发改投资函[2009]147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清洁生产相符性

  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将清洁生产贯穿其中。

  a、充分体现节能原则,采用适宜的建筑节能措施,充分考虑绿色能源(如太阳能等)的利用,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行能源系统优化,采用有关节能、节水的绿色环保技术和产品。卫生洁具采用节水设备,楼梯间的公共照明使用声控开关或延时开关。

  b、充分考虑节地原则,应合理规划住宅、公建、道路、公共绿地等项目的用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倡采用先进的建筑体系,以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和耐久年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淘汰粘土实心砖等建筑材料。

  c、充分体现节约资源原则,尤其要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d、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再生材料。充分节约各种不可再生资源和国家短缺资源。

  e、室内装修应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中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防止室内环境的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f、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声设备,规划设计时考虑建筑空间位置安排,降低小区噪声影响;住宅应采取室内一次性装修,以避免户间噪声干扰;室内管网系统宜采取安装衬垫等降噪措施。

  g、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提高工程优良品率,创优质工程。

  在此基础上,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相符性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规定要求后,计量纳入城中街侧市政污水管网,由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排放。只要项目建成后,及时做好纳管工作,就能使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住宅楼相邻的商业用房严禁设置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北侧沿衣锦街商业用房严格控制设置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并在规划设计时预留油烟废气排放专用土建竖井。住宅厨房废气通过脱排油烟机后经油烟排放竖井集中排出屋顶;地下室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并加强小区内车辆管理等。在此基础上,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

  项目区块内噪声主要是地下车库机械送排风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商业运营噪声以及机动车随机噪声等。风机选用低噪声型箱式风机,且水泵、排风机、变压器等设备布置于地下室,采取局部降噪措施;沿街商业用房营业时间基本控制在昼间,经营用房不得采用高噪声卷闸门,并禁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上述基础上,项目设备噪声和商业服务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规定要求。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合理设置垃圾箱,回收可利用固废,及时清扫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对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集中送往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在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制度,并认真实施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投入使用后强化管理措施,就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5、总量控制相符性

  根据项目特征,项目CODCr、NH3-N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2.77t/a、1.70t/a。项目实施前后,地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增CODCr2.94t/a、氨氮0.39t/a,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部分可来自地块原有排放总量,其余部分可在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予以调剂解决,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6、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相符性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锦溪、南苕溪以及纳污水体青山水库,根据浙政办发[2005]109号《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锦溪大王坞上游——南苕溪交汇口(23km)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属多功能区,控制目标为Ⅲ类水质;南苕溪临水桥——青山水库入口(1.5km)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属多功能区,控制目标为Ⅲ类水质;青山水库(8.0km2)水环境功能区属多功能区,控制目标为Ⅲ类水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执行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2类功能区,执行2类标准。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能使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但地块周边均为城市道路,分别为塔山路、城中街、天目路、衣锦街,交通噪声对临街住宅声环境影响明显,因此,临街侧住宅应配置多层玻璃隔声窗,并提高墙体建筑密度,同时应在售房前对购买此侧住宅的居民进行必要说明。

7、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处城市中心区域,根据《关于划定绍兴鲁迅故居等二十五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项目用地不属于临安吴越钱王陵保护及建设控制范围内。

  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处城市中心区域,根据《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地块及周边区域主要为广场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教体卫用地等,地块东侧为钟家弄住宅小区,南侧为星港九月住宅小区、临安市城南小学,西侧为新天地商业中心,居住氛围已相当浓郁,相关配套设施较为齐全,从城市建设的整体趋势来看,项目建设符合临安市旧城改造的需要,选址合理。但与此相应,项目地处城市中心,周边均为城市道路,随着城市发展,周边道路车流量进一步增大,交通噪声易对临街住宅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临街住宅应配置多层玻璃隔声窗,并提高墙体建筑密度,同时应在售房前对购买此侧住宅的居民进行必要说明。

  项目整体布局遵循因地制宜,结合临安钱王文化广场规划,北侧布局商业街,使之符合区域商业文化中心特性。考虑到拟建地块距临安吴越钱王陵较近,在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的同时,在保证容积率前提下拉大建筑群间距,使其拥有良好的视野通透性,同时应考虑临安市人民政府视觉景观轴线通透性。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沿城中街侧布局,可直接由城市道路进入车库,避免区块内车辆行驶而干扰人流。因此,项目布局基本合理。根据规划,项目沿衣锦街商业用房存在餐饮类等服务项目,应严格控制入驻项目规模,并在规划中适当扩大商业用房与其南侧高层住宅楼间距;项目建筑风格应周围环境相协调。

8、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总平面布局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和动力区。办公区位于厂区主入口处,临16省道(桐千线),集中布置绿化、办公楼及食堂、宿舍楼等管理、服务设施;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东侧、东南侧和南侧,东侧布置成品仓库,东南侧布置原料罐区等,中部布置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生产车间、磷酸三辛酯生产车间等,南侧布置危险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动力区位于厂区西侧、西南侧和北侧,西南侧布置污水处理,西侧布置锅炉房,北侧布置冷却塔、动力车间、冷冻站等。

  从总平面布局上看,项目厂区可以做到生产与生活分离,减少生产对生活的影响,基本上按照物流的顺序,做到工程管线和运输快捷。项目公用工程除锅炉房外基本集中于厂区北侧,可以较好的服务于主体生产,且便于管理。原料罐区位于厂区东南侧,远离天目溪,在事故排放时,有一定的时间汇入事故排放水池,能减少对天目溪产生的不利影响。

  总体上来说,项目厂区布局基本合理。

9、生态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范围内,根据《临安市生态功能区规划》(2008.5),该区域属于锦城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优化准入区,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为:优化中心城市开发格局,整体上确立工业向中部和南部杭徽高速沿线集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其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其发展临安经济的龙头作用。

  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产业,拟建地块位于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块,该地块已于2003年7月开始进行拆迁工作,闲置时间较长,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临安市旧城改造进程,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市景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规划要求。

八、环评总结论

  临安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征用临安市人民政府南侧地块,开发建设绿城·钱王文化广场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临安吴越钱王陵保护及建设控制范围内,属于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且项目已获临安市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临建规条(2009)77号),符合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开发建设已获临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联系单(临发改投资函[2009]147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就能使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可在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予以调剂解决,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小区作住宅区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实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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